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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5日起国内航线航空燃油附加费将下调10元

发布时间:2013/04/03 12:08:23  点击次数:

    民航资源网2013年4月2日消息:国航、吉祥航空今(2)日相继发布通知,宣布自2013年4月5日起(以出票日期为准)下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。调整后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具体为:

  800公里(含)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80元下调为人民币70元;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140元下调为人民币130元。

  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;儿童、革命伤残军人、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燃油附加费,具体标准为:800公里(含)以下每航段收取人民币30元;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人民币60元。

  对2013年4月5日前已出票的,乘机日期为2013年4月5日(含)后的国内客票,不再按照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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